
近日,蒋凡解析了房屋产权的问题,在会上做了诠释,房屋所有权及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那么业主就可以一直享有具体表现。蒋凡表明,在房产证里没有期限登记栏,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国家所有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土地的使用权限中,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房产权在70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蒋凡明确表示,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是会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的期限,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时间期限,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是个人的,所有的是所有权产权,70年的房子属于居住用地,到期会自动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根据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白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按照法律规定办。蒋凡说,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地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手续办理,产权到期之后,假如说房子还在,每年要交土地税,房屋产权的事实,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个人只要拥有产权证,那么房子就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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