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

官宣!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个人公积金可贷款50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70万!

而此前,徐州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50万!对于买房人而言,绝对是一大利好!

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

1、官方回复!徐州公积金贷款确定提额!

近期,徐州公积金贷款提额的消息,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但是官方一直未给出明确的回复。

有网友在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提问了关于贷款额度的问题,官方明确回答:贷款额度双方最多70万,单方最多50万!

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会大大的缓解一部分购房者的压力,如今徐州房价连续上涨52个月,高价盘此起彼伏,此时公积金额度上调也算是顺应市场需求。

2、关注!6月24日起,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实施!

近日,徐州市出台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自6月24日起实施!

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

文件显示,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的相关规定,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三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政策。

二、取消“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政策。

三、“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提取政策调整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政策,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四、优化拆迁安置提取业务流程,取消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须开发企业持有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提取备案环节。

五、购买本市小面积或低总价二手房提取业务,前台工作人员按正常业务流程直接办理,提取管理处不再审批。

本通知自6月24日起实施。其他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7日

3、收藏!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最全解读!

自徐州公积金新政出炉,不少人对最新的公积金提额政策不了解,近期官方针对这一问题,发布了最全解读,可以收藏!

一、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在本市无房且租住住房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是否需要手续费?

提取资料手续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有疑问需要核实的,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购买本市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

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4、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四、购买异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全款发票;

3、《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抵押(担保)合同》);

4、提取人或配偶购房地户口簿(须在购房前落户)或购房地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5、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五、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

(3)产权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2、提取后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

(3)未办理产权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或(资金监管协议、资金进账单);已办理产权过户的提供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六、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购房合同》;

2、契税发票;

3、增值税发票;

4、《不动产权证书》;

5、提取人或配偶购房地户口簿(须在购房前落户)或在购房地工作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6、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7、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哪些材料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死亡人身份证件(如没有身份证件可以用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代替);

3.死亡人与提取人关系证明;

4.代提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6.配偶结婚证丢失且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或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办理提取时,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汇达财经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daty.cn/shebao/10279.html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