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实践中,职工死亡后,亲属面对一笔巨大的赔偿金,该如何分配,这成为让亲属之间争议不断的焦点,比如:工亡赔偿金有哪些?哪些主体有权领取工亡赔偿金?谁来支付工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小编将在下文为大家答疑解惑。

工亡赔偿金,严格说来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赔偿金

01丧葬补助金

02供养亲属抚恤金

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01 近亲属的范围

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主体是是近亲属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而“直系亲属”仅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02 丧葬补助金

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亲属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丧葬费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应从抚恤金中扣除,而是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当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法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但是,“上年度”该如何理解呢?

根据上海地区的实施办法,此处“上年度”应当理解为职工死亡时的上年度

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03 供养亲属的范围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简单说来:

  • 工亡抚恤金的计发对象: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范围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 计发期限:这项待遇是长期待遇,一旦供养亲属具备、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即不再发放。
  •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04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

法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处的“上一年”又该如何认定呢?

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0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受领主体

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原则上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等额分配,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时,再依照上述原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取得。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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