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待遇与社会保障医疗待遇不同。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治疗而不进行补偿,相关费用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按月负责停工留薪,并支付护理费。
比方说,假设王某在工作中拼命工作,导致发高烧,住院,住院10天,出院后,身体恢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不要给王某赔偿?
答案是,用人单位无需向王某支付任何补偿。当王某发高烧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就是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往医院;假如王某昏迷不醒,先救人要紧,则用人单位必须先派车将王某送到医院,并先垫付医疗费用,为王某办理住院手续,王某住院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派人照顾王某,有义务到医院看望慰问王某。王某出院后,王某正常享受社保医疗待遇,王某在医院住了10天,用人单位就要给王某发10天工资,用人单位垫付的住院费应当从王某工资中扣除。
王某未达到工伤等级,所以,用人单位是无需对其进行赔偿的,那么,工伤达到等级或未达到等级是怎么规定的呢?需要赔偿的话,用人单位要怎么做呢?
达到伤残等级,就是国家要赔偿。一至四级工伤,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国家要养活终身,工伤的,从工作岗位上退出工作岗位,劳动关系保留,国家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至6级工伤,也是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工作安排适当,如确难以安排,那么,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本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工作补贴。7至10级工伤的,也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或经本人同意解除,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而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疗。
主要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停业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用具费等。对停业留薪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业留薪期间需要照顾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门诊、住院费、医药费、交通费(非本市)、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等按照当地规定标准由保险基金(国家)报销。若工伤再发,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确需住院的,仍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如无单位的,将依据《民法典》由当事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依法支付相关费用。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医疗、护理、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所产生的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由于工作失误而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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