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申请

1.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不予受理情形

1.未能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
2.超出工伤认定管辖范围的;
3.超过规定时限的。
办理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认定工伤情形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认定工伤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汇达财经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daty.cn/shebao/9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