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劳动者长期从事某一职业事,受工作环境影响,而患的一些特殊疾病。劳动者出现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就可以获得赔偿,那么由职业病引起的工伤怎样赔付呢?
接下来请看律师的详细介绍。
案件详情:
张某是一家印刷厂的老员工了,他已经从事印刷工作十几年了,也因此患上了他这种工作经常会有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哮喘需要常备药在身边,张某的日常花销也因此多了一大笔支出,后来张某听人说他这是职业病,是可以申请劳动认定的,一旦认定成功可以获得赔付。于是张某向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职业病鉴定,再拿着鉴定报告向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过了一段时间后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的职业病是工伤。
律师在线:
职业病被认定是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偿张某的医疗费、康复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张某因为治疗而需要停工,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

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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